年底结账全攻略,新手会计的曙光

kuiji114 251 0

1、货币资金的核对盘点

(1)库存现金

数据层面:关注清点的现金是否账实相符,有没有出现提现了未记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账务层面:检查账务处理是否有误;(记账科目、记账方向、记账金额等)

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请示领导作出处理,再调整账务层面。

企业在日常进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现金支取制度和流程,及时对账,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发生收支及时处理。

(2)银行存款

数据层面:关注科目余额是否为负数、账上余额是否与对账单一致,是否存在未达账项;

账务层面:检查账务处理是否有误;(记账科目、记账方向、记账金额等)

最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存货
存货的收、发、存的确认、计量、记录等一定要准确,如果有不符的情况,及时调整。对于年底暂估的存货还未取得发票的,如果汇算清缴结束前可以拿到发票,已结转的营业成本允许在税前扣除,则不需要纳税调整。

对存货定期盘点,查看账实是否相符、是否有存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过期失效的情况,库存是否有积压。如果存在盘亏、报废、毁损、变质、被盗等损失,以存货成本扣除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年末盘点可以让企业对目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做个了解,方便企业后续固定资产的购进和管理安排,同时对账实不符的地方及时作出调整;

关注点:

(1)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否正确,计提的折旧是否准确,是否把固定资产折旧成了负数等,如果发现需要及时做账务调整。

(2)是否有账实不符,账上有,实际不存在,实际有账上没有记录,分析是否属于报废、毁损、变卖等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发生后需要及时入账。

(3)固定资产的盘亏、丢失、毁损、变卖等,需要做资产损失处理的,需要搜集好资料可在税前扣除,纳税申报时仅需填表,不再报送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4)注意固定资产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比如折旧年限造成的差异,

其中有一个需要提醒大家,对于固定资产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需要注意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调增的部分以后期间需要进行折旧调减处理。

4、应收账款
先内部核查:有无已经收款,但未记账,或者未收款,账已经冲销的,如有这类情况及时进行调账;

再双向确认:年底前及时与客户对账发函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是否准确。

最后,对于未收回的欠款,财务和销售各部门人员互相配合,及时催收回款,形成企业可用流动资金。

对于年末未收回的款项做账龄分析,对客户进行综合信用评估等,如果形成坏账做相应处理。

5、其他应收款
关注点:

(1)个人股东或者投资者借款是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提醒年末尽快归还这部分借款,否则借款人有视同分红征收个税风险。

案例:深圳地税2014年10月10日公布案例
深圳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对深圳某信息服务公司进行立案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将税后未分配利润通过借款形式借给其股东,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法对其做出税务处理,责令追缴其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80万元并对其处以0.5倍的罚款40万元。

调查显示,该公司通过股东决议的形式,将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通过借款形式转给个人A400万元,且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借款未归还,且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A为该公司的个人股东,占有40%股权。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对其个人投资者未归还的借款,应视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员工或者其他个人的借款是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如果年末前还没归还,及时催促借款人进行报销或者还款,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3)查看账上是否有长期挂账难以收回的款项,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如果确定收不回,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确认资产损失,为企业所得税汇算税前扣除做准备。

6、费用
企业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待摊费用项目,以及日常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进行清理,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和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

(1)费用发票的规范性合法性

一是看收到的发票合不合规合不合法,是否属于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

二是金额较大的发票要进行二次验证真伪,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无票问题过段时间变成“异常”发票。

三是检查是否有白条入账,如果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要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为单位的,但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无法自行开具发票,在发生应税项目后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可以以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的收款凭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超过起征点的就需要取得该类单位和个人税局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注意税点扣除比例

企业日常会计处理上,发生了多少合理的费用支出,就在账上体现多少,但是年度汇算时,税法上对于费用的扣除是有比例限制的:

①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企业实际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注意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②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 工会经费扣除标准: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④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⑤ 广宣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广宣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超出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可结转扣除。

注意:

1.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广宣费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在筹建期间,企业没有产生收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不受收入的限制,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60%税前扣除,广宣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⑥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准予以后纳税年度可结转扣除。

提醒:

今年尤其要关注疫情期间企业的捐赠支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防止跨年度发票

企业应提前安排好结账流程,一般都会在第四季度开始准备结账工作,对一些费用报销时间和要求严格要求,避免跨年票据的产生,及时有特殊情况也应该提前说明,尽量在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票据。

注意:

  1.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上文要点,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b.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上文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7、准确核算收入

重点关注:

(1)企业是否有视同销售收入

视同销售情况下,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2)无票收入核算

对于一些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只要企业发生了,也应该正常进行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注意年底结账准备工作中,也要关注“预收账款”科目的余额,长期大金额挂账,也可能引起税局关注,被认定隐瞒收入,达到躲避增值税和所得税目的。

8、税费

审核当年的各项税费缴纳是否准确,有没有应缴未缴或者漏缴的情况 ,及时发现及时补缴。

9、注意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注意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在结账过程中,综合考虑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普惠性优惠政策或者所在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前做好税收筹划。

最后,年终结账是个细活,以上的年终结账并非面面俱到,实际结账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整个结账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间和部门内部人员的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沟通。